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991-4165406(兼傳真)
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215號,郵編830063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的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哈密市瑞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哈密市尾亞鐵礦建設項目 |
哈密市145°方向約134km處,行政區劃隸屬新疆哈密市伊州區大泉灣鄉,中心地理坐標:東經94°21′24.717″,北緯41°46′26.933″。 |
哈密市瑞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
新疆天恒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本項目為擴建,采用露天開采,礦山總生產規模為800萬t/a,服務年限為25.54a。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層、臺階式采剝方法,回采率97%,貧化率3%。建設內容主要包含主體工程(4個露天采場)、儲運工程(1座排土場)及輔助工程等。 |
(1)廢氣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及車輛尾氣。施工期嚴格限制活動范圍,減少臨時占地面積,臨時堆放覆蓋,遮蓋運輸,控制車速,定期灑水,加強機械車輛維修保養。 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露天開采粉塵、排土場揚塵、運輸揚塵、裝卸揚塵、爆破廢氣以及柴油燃燒廢氣等。采用濕式鑿巖,噴霧灑水;實行末班定時爆破制度,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技術,減少爆破次數和炸藥使用量,爆破前后灑水;排土場灑水或噴灑表面覆蓋劑,多臺階分層壓實、坡面防護,廢石分區逐步排放,及時碾壓;降低物料裝卸高度并設擋板,減少轉運環節,嚴禁大風暴雨天氣作業;道路灑水、鋪設碎石、控制車速,車輛篷布遮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礦山粉塵濃度滿足《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表7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水 施工期工程用水均自然蒸發,人員食宿依托現有工程,生活污水經礦區現有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用于綠化,不外排。運營期采坑涌水經集水池收集后進入涌水處理站采用“預沉調節+絮凝沉淀+清水池”工藝處理后供生產。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DB654275-2019)表2中C級標準后用于生活區及道路兩側綠化。 (3)噪聲 施工期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及車輛,源強一般為80~100dB(A)。優先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加強機械維修保養,科學布局施工現場,控制汽車鳴笛。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采場鉆機、挖掘機、自卸汽車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消聲,及時保養和維修設備,加強個人防護。經以上措施,各場站廠界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聲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基建剝離廢石運至排土場暫存,后期回填露天采坑。生活垃圾收集至礦區防滲垃圾池,定期拉運至大南湖鄉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期廢石有序內排回填、剩余排至排土場;廢機油優先用于設備防腐,剩余暫存到危廢貯存點,和廢機油桶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收集至礦區防滲垃圾池,定期拉運至大南湖鄉生活垃圾填埋場。排土場配套坡腳擋土墻、攔渣壩、截排水溝、縱橫排水系統和防滲集水池。 (5)生態環境:施工期嚴格控制施工范圍, 減少對土壤結皮、礫幕及植被的破壞,禁止私開便道,嚴禁碾壓規劃范圍外的植被,表土單獨剝離,選擇適宜場地堆存并圍擋,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基建完成后盡快跡地恢復。 運營期盡量減少破壞原始地形地貌,邊開采邊治理,及時回填修復景觀;表土剝離分開堆放;懸掛警示牌,做好邊坡防護和廢石穩定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嚴禁捕殺野生動物、采挖植被;物料堆放至指定區域,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不隨意碾壓植被;完結后對擾動場地進行平整、灑水;加強礫幕層保護宣傳,制作宣傳標語。 (6)土壤環境:施工期廢水全部回用。運營期廢石內排回填后期全部利用,禁止亂排,嚴格按照施工境界開采,禁止擴大臨時及永久占地面積。運營期排土場為多臺階排土場,設截排水溝、縱橫排水系統、淋溶水收集池等。 (7)環境風險 本項目涉及的風險物質主要為柴油和廢機油,涉及的風險類型包括泄漏、火災及爆炸以及開采過程發生坍塌、滑坡、泥石流以及排土場遇洪水發生滑坡、泥石流等。通過采用雙層油罐、基礎防滲、規范操作,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AQ2005-2005)等有關規定進行礦山設計、生產運行以及加強風險管理等措施降低環境風險。 |
本次公示采取了網上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告的形式調查公眾意見。在網上和登報公示期間未接收到公眾反饋意見。無公眾提交公眾意見表。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